中國社會在改革開放的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后期出現所謂“民工潮”,當時被媒體稱為“盲流”。每年春節前后都是“民工潮”的高峰,也是媒體報道的高峰。進入九十年代,隨著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又一次出現連續擴大的趨勢,農民流入城市的人數迅速增多。“民工潮”已經成為社會流血的巨大創口,無法掩蓋地暴露在社會肌體的表面。
對“民工潮”以及“三農”問題的討論,是知識界再度面臨中國社會重大危機的緊急警戒反應,雖然歷史展開的向度不同,八十年代后期以城市為中心,今天則是以農村為中心。但是正如汪暉所指出的,前者正是后者的先決條件,“城市改革于一九八四年啟動,而城鄉差別則從一九八五年開始擴大”,接下來他的問題是:“中國人口與土地的嚴重矛盾是一個長期的社會矛盾,但為什么農民大規模遷徙恰恰發生在九十年代?”我想補充的問題是,九十年代愈演愈烈的“民工潮”與二三十年代的“民工潮”有聯系嗎?自晚清以來中國的現代化過程與“民工潮”是什么關系?“民工潮”對于中國的社會結構變革到底意味著什么?
很多學者都不假思索地以為“民工潮”只是八十年代后期才出現,但其實它對于今天的中國來說只是重演的故事。已經有學者梳理過從晚清到三十年代的材料,所謂“民工潮”始于以“洋務運動”為代表的晚清工業化時期,戊戌時期梁啟超主辦的《時務報》就記載:“中國工人伙多,有用之不竭之勢。所得區區工價,實非美國工人所能自給。上海如此,他處尤為便宜,蓋該口工價已較內地豐厚,致遠方男女來謀食者日繁有徒,雖離家不計也。”并且在民國初、中期愈演愈烈,“一千五百萬大致可以確定為二十年代末期三十年代初‘民工潮’的基本面貌。至于非常時期如抗戰時期以及二十年代末以前的情況,我們無法窺其全豹。歷年情況不盡相同,但最保守的估計平均也應在百萬以上,因此不難想像近代‘民工潮’規模之巨大了。”但這些材料基本沒有進入對中國當前“民工潮”和“三農”問題的理論敘述中。這個忽略在我看來是意味深長的,它首先是為這樣一種敘述服務的,就是:
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國社會主義實踐中國家的“城鄉二元對立”的政策,是中國“三農”問題的災難性淵源,因而“民工潮”的出現被解讀為中國農民的解放,是勞動力從專制中的解放,而這種解放得益于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即農村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城市的私有化和市場化的改革。農民從僵硬的戶籍制中被解放出來獲得了遷徙的自由,從而為中國的現代化發展鋪平了道路,因為現代化就是工業化和城市化,就是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所以剩下的就是推進這個現代化的進程,這包括完全取消戶籍制度,取消城市所設定的各種阻礙農民進城的障礙;同時用市場化推動農業的工業化,使土地、勞動力和資本三要素自由流通,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所以,現在最重要的是推動土地的私有化,惟此才能實現土地的集中,使農業的大規模生產成為可能,從而實現農業的市場化和現代化。
首先與這種敘述短兵相接的正是長期在中國基層做研究的農村問題專家。溫鐵軍認為,中國農村的土地已經成為農民的社會保障,所以土地不能作為生產資料交給市場處理,農業人口嚴重過剩,農業生產效益為負,市場化解決不了“三農”問題。而秋風的反駁是:我之所以贊成用市場化的方案解決中國農民問題,因為在我看來,農民的貧窮恰恰就是由于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他們被用暴力的手段束縛在土地上,他們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追求自己的幸福;他們并不奢望什么社會保障,也不奢望跟城里人有同等的機會和資源,他們只想通過自己卑微的勞動來改變自己———和自己的孩子———的命運。(《東方》雜志二○○一年十期)很動人,用占據道德制高點的辦法來代替和掩蓋真正的歷史和現實的分析,但被抹殺的邏輯和現實前提正是:中國有可能讓九億農民都選擇到城市中去嗎?所以城鄉二元對立的結構性格局就根本不是靠農民個人的選擇可以改變的,也不是單純靠取消戶籍制可以解決的,這當然不是說取消“城鄉分治,一國兩策”不重要,恰恰相反,這種重要性應該體現為如何消除結構性的不平等,而不是靠體現城鄉之間的巨大結構性差別的“民工潮”來解決,“民工潮”并不能填補這種不平等,而是相反,它本身正是不平等的結果,就像戶籍制度本身是不平等關系的結果一樣,不解決不平等的結構性前提,戶籍制度的改變并無法解決農村人口的城市化問題,因為戶籍制度本身并不能創造就業機會。用農民個人的自由選擇權來解釋“三農”問題是無效的,無法解釋中國結構性的社會問題,當然這也是因為有人并不把它看成是危機,“千百萬農民不顧艱難險阻涌入城市,形成震動各方的民工潮,充分說明把農民束縛在鄉土上是多么不合理和不得已”,所以“民工潮”正是農民自由意志的體現。但是他們看不到或不愿看到,農民背井離鄉是農業嚴重凋落后無法生存的被迫選擇,出外打工其實是惟一出路。研究者認為“民工潮”是城市拉力與農村推力的雙重結果,而城市的拉力是建立在前所未有的城鄉巨大分化上,建立在農民收入甚至比城市中無穩定職業者還要低的基礎上,在這個意義上,拉與推其實是一種力量,否則就無法解釋他們為什么要“選擇”到充滿污染和危險的工廠和礦井,去忍受歧視、傷殘與死亡。其實無論進城與否,他們位于社會最底層的地位都不會改變。如果認為只要勞動力流通了,社會發展自然會解決貧困問題,打工者可以致富,有媒體上成功的打工族形象作為召喚和證明,那么相反,流動人口的犯罪就是因為他們不努力,自甘墮落,嚴打作為保證城市的安全就是必須與合法的,收容制度就是這樣。倡導市場萬能的“新自由主義”理論不回答為什么在九十年代,正是在城市市場化發展與國際接軌之后,農民破產及城鄉差距卻前所未有地加劇了?在九十年代的最后幾年中,糧食價格下降了30%多,一九九九年末占全國人口將近65%的農戶的儲蓄余額不及城市居民儲蓄余額的五分之一。這個巨大的落差正是產生“民工潮”的原因,正如汪暉所指出的“這一制度性的不平等是以城市為中心的市場擴張和經濟發展的前提”。
“作為中國當代的思想解放,如果剝去七十年代末倡導它時的意識形態外衣,實質上就是重新認識和認同被搞得臭不可聞的名為‘資本主義',實為人類文明中具有普世意義的東西。”正是站在這個“普世意義”上,他們為“民工潮”的出現而歡呼,為資本主義全球化而歡呼。如果說八十年代以來城市的市場化改革在引爆社會危機之后,最終在國家的保護和推行下得以實施,那么今天這種從城市到農村的市場化推行,已到了在農村中引發新的危機的臨界點,這體現在一位鄉黨委書記含淚對國家最高權力的呼吁上:“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美妙的道德主義的意識形態話語遭到了堅硬的農村現實的頑強阻擋。對這個目的論的反思早已不僅僅是學術界的理論之爭,更是無法回避的現實危機。
民工潮首先是由于農業負增長,稀缺的土地資源因此大量被拋荒。有論者把國家汲取作為農業凋敝的惟一動因,但是這種解讀沒有回答的問題是,國家汲取的歷史動機到底何在?為什么恰好在九十年代,人民公社已經解體,國家權力開始退出農村,卻出現稀缺的土地資源被大量拋荒的現象?現代民族國家的鍛造過程伴隨著對鄉村的過度汲取,那是自晚清就開始的,高峰在人民公社期間,而大規模的民工潮卻在三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形成,這是為什么?三十年代國民政府成立“農村復興委員會”,也是致力于救濟農業的。如果說土地的私有化和大規模兼并的市場化道路可以產生中國農業的現代化,那么為什么土地的拋荒并沒有因而出現土地的大規模經營?三十年代沒有,今天也沒有。道理并不難,因為農業沒有收益,不能賺錢,所以資本不感興趣,不但不會投入,反而出現資本大量外逃的現象。用市場來解決中國農業問題,費孝通早在三十年代就已經指出它的不可能,“由于地租沒有保證,已經出現一種傾向,即城市資本流向對外通商口岸,而不流向農村”,“農村地區資金缺乏,促使城鎮高利貸發展。農村經濟越蕭條,資金便越缺乏,高利貸亦越活躍———一個惡性循環耗盡了農民的血汗”(《江村經濟》)。今天的問題幾乎一樣,“一方面農業家庭經營條件下的農業生產是負效益的,這已經導致農業資金每年至少凈流出幾千個億;另一方面,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銀行也不可能向高度分散、從事高風險生產的小農,提供既難以審查監督又無利可圖的小額信用服務。這種官方金融從農業和農業生產領域的‘退出’,又導致農村出現大面積的高利貸”(溫鐵軍)。同樣的土地被拋荒的情況也發生在人與土地高度緊張的日本。日本八十年代以來,棄耕越來越成為土地減少的主要原因,雖然國家采取了強大的補貼政策,但是日本糧食與農產品自給率依然持續下跌,其下跌過程正和關貿總協定的貿易自由化推進相伴隨。這都不能簡單地用國家汲取的單一模式來解釋。
這里的區別在于,三十年代的中國知識分子都清楚中國農業的破產與危機與世界市場的關系,是“一戰”與“二戰”之間世界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后果,帝國主義的壓榨是知識界三十年代關于“以工立國”還是“以農立國”大討論的前提。但是今天的中國知識界卻不愿建立和檢討全球化市場與中國農業凋敝的聯系。這個反差是耐人尋味的。
民工潮也是土地與人口關系比例不協調的結果。由于農業增長緩慢,農民生活改善不大,而中國農民多生多育其實是貧困的后果,韋伯早就指出“一般而言,生活水平越低,兒童占人口的比率會越高,因為生活水平低下時人們除了生兒育女外再沒有其他的未來考慮”(《民族國家與經濟政策》)。所以指責農民由于愚昧而多生多育是簡單更是粗暴的,當土地不可再生,國家提供的社會公共保障全面撤退,傳統社會的宗族保障也在革命中被清除(現在的回潮也應該從這個角度來讀解),那么社會保障的惟一來源就是自己的后代。而目前的計劃生育政策主要靠罰款來進行,罰款是用貧困來懲罰貧困,結果是雙重的貧困,從而加深了越窮越生的惡性循環,而不是相反。中國目前人口的增長主要是貧困的農業人口的增長。民工潮是土地日益無法涵養越來越大的農業人口,勞動力剩余問題進一步激化的結果。鄉鎮企業由于中國日益卷入世界市場而沒落,(這是否是晚清以來中國傳統手工業衰落的重演?)幸存的鄉鎮企業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和知識密集型升級,不再成為有效的吸納剩余勞動力的渠道。今天,溫鐵軍認為至少有三四億勞動力需要轉移,而超過一個億的民工已經在中國的城市與鄉村之間流動。任何再談“三農”問題的人,都必須首先面對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問題,正是這部分人構成了源源不斷,并且愈演愈烈的“民工潮”的龐大來源。需要提醒的是,以上的數字判斷是在不考慮稀缺的土地資源被拋荒前提下的結論。加上這個因素,問題會變得更加嚴峻而殘酷。
民工潮還是“城鄉綜合癥”惡性循環的結果。對于城市來說,九十年代以來城市改革的進程使得城市失業人口急增,城市根本無力吸納上億從農村中來的流動人口。中國加入WTO后,把農民從土地上“推”開的力量更將加大,而城市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的發展卻導致對雇傭工人的排斥。同時,由于農業衰敗,農民無力消費,市場疲軟無法拉動,城市下崗職工因此增加,城市居民購買力隨之下降,城鄉惡性循環,拉不動的內需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發展的“瓶頸”。
經濟危機具體為對整個“社會”的破壞。城市出現持續不下的犯罪高潮和普遍的不安全感,“高尚”社區戒備森嚴,防盜門、柵欄和各種警戒系統遍布。憲政層面的訴求,敦促和鍛造國家對公民的保護和責任永遠是必要和重要的。但是憲法本身并不能代替社會問題的解決,如果沒有其他權利的保障與配合,憲法也難保不成為一紙空文,就像歷史上屢見不鮮的情況一樣,從晚清以來我們就不缺憲法,缺的只是推動保障憲法的制度動機。憲政制度的建立必須與社會結構相匹配,才可能有憲法的尊嚴。憲法作為對國家的制約,并不能解決農業危機和城市犯罪,在現今中國大城市的犯罪記錄中,50%以上是流動人口,而在廣州這個比率上升為80%,這是孫志剛案件在廣州發生的背景。犯罪率的上升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社會問題,所以更重要的是檢討社會犯罪的溫床:歧視、貧困與饑餓,它到底是怎么產生的?其實,孫志剛并不是民工,對他作為大學生的身份界定是該案能夠獲得社會重視的前提。到底什么是違憲案件發生的根源?支持收容制度出臺的社會動機又是什么?城市收容制度作為目前城市管理的重要職能,能在多大程度上被取消?這其實取決于我們這個社會怎樣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消滅貧困和不公正。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為什么至今依然是任重道遠?當“他人”的血轉換為自己的血,“他們”的問題轉變成我們的問題,違憲審查才需要被啟動,這本身或許就是問題所在。

在農村,記者盧躍剛在鄱陽湖調查了一個村子,該村在一九八○年至一九九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是十八個,主要都是上吊、喝農藥,自殺的人當中50%是因為貧困,他認為這個情況值得關注,農民自殺特別是農村婦女自殺已經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山東省婦聯等單位組織的一項歷時五年的調查結果顯示,農村兒童的心理障礙和行為異常要比城市兒童嚴重得多,檢出率高達19.8%,差不多每五個孩子中就有一個存在心理問題或行為異常,而城市檢出率為8.1%,也就是說農村兒童心理和行為異常的比例比城市、縣城高一倍還多。但該項研究把農村兒童的心理問題歸因于母親的素質,卻讓人驚訝。民工潮導致農村孩子父親或者雙親的缺席,對于孩子的成長意味著什么不言而喻,更何況還有貧困的戕害,童工的屢禁不止。曹錦清對河南農村的調查發現,農民對現實的強烈不滿之一是現在“社會風氣太壞”!難道改革開放以來,農民不是比以前要“自由”和“富裕”了嗎?雖然富裕在調查中不過是能吃白面饅頭了,他們還要什么?怎么解讀底層中的毛澤東崇拜?是農民愚昧的封建意識必須被改造?但是,它應該被讀解為對“好社會”的需求,而沒有安全與和睦不是一個好社會。
勞動力和土地的雙重商品化正是資本主義的產物,但它并不是通過市場方式自發形成的。英國的圈地運動由政府立法來進行,封建主獲得的“自由私有權”是以大批農民被迫離開土地為代價的,這記載在世界上任何一本相關的歷史書籍上。伊麗莎白時期大量的乞丐、流浪漢和社會動蕩,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圈地運動。失去土地的流民成為當時英國重要的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這些流民并沒有自動地成為資本主義的勞動力大軍。這正是卡爾·博蘭尼(KarlPolanyi)在他的經典作品《巨變》(TheGreatTransformation)中討論的問題。一般認為,圈地運動為工業化發展提供了勞動力的自由市場,而他的研究表明,十八、十九世紀以來英國勞動力市場的形成是政府依靠圈地運動、“斯賓漢姆蘭法案(SpeenhamlandLaw)”和新的“濟貧法(PoorLaw)”來共同完成的。一八三四年英國議會通過的新濟貧法,停止對有勞動能力的人進行救濟,不愿意工作的人被收容在“濟貧院”里,夫妻分開,禁止外出和訪客,強迫干重活,吃住條件不如囚犯,目的是為了治療他們的劣根性,因為貧窮是窮人的病,以迫使他們接受雇傭,成為廉價勞動力。工人沒有離職的自由,中途中止合約的工人會被判入獄,而雇主卻不受相應制約。從一八三五年開始,根據負責執行濟貧法的皇家委員會的建議,窮人開始被遷徙到急需人口的工業區和海外殖民地。這種遷移并不是農民的自由意愿,而是類似于“充軍”,是政府行為。英國的海外移民在歐洲名列前茅。海外移民具有減壓閥的作用,當國內經濟景氣,海外移民數就下降,反之,則海外移民就增加。從一八四一到一九一一的七十年間,英國農村地區的國內和海外的移民幾乎等于該時期農村人口的自然增長,與此同時城市人口迅速增長,這些城市主要是新興的工商業城市,而歷史悠久的郡城和地方集鎮發展卻是緩慢的。沒有新興的國內外市場,沒有第一個工業革命的國家這個先決條件,也就沒有城市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強有力吸納。這其實正是中國發展城鎮化的問題,城鎮化并不是把農民移到城里來住就完事了,而是需要給他們提供工作機會,否則是無法在城里活下去的,道德原則必須落實在工作權利上。但是“新自由主義”理論卻不愿意承認中國城鎮化發展問題與全球市場的聯系,不愿承認“民工潮”與全球化的關系,為城鎮化而城鎮化,不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的轉移,而且為新一輪把農用地圈占為房地產拉開了序幕,地方政府利用土地批租與房產商進行尋租的同時,農民的權益被進一步損害。
在《市民社會的帝國》的作者羅森伯格看來,歐洲從整個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初,移民者都是由于歐洲的土地革命而離鄉背井的農民,“驅使這些人離開歐洲的主要因素是工業資本主義的擴散和農業的商業化”,對于意大利南部農民來說,十九世紀的“私有化”并沒有導致他們流離失所,而是“直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以后農業的衰退與來自美國的廉價進口新谷物結合起來才驟然開始成百萬計地將他們趕出家園”,“似乎正是那些將美國谷物運往歐洲的船只在返程時裝載著因這種貿易而離鄉背井的意大利農民”。所以,“這種向城市的遷徙遠不是一種簡單的自然的人口重新配置”。那么這種“國際關系”下的歐洲的“民工潮”現象究竟說明了什么?這種歐洲解決農業剩余人口的歷史情境是今天的中國可以重復的嗎?
研究移民就是研究社會結構變化的過程,而作為歐洲社會結構在十九世紀后半葉“更為廣泛的世界的聯系”,其特征就是龐大的人口遷移,包括地方的、地區的和洲際的,這一“歷史上最龐大的民族遷徙”,有三種不同又互相聯系的人口移動:從歐洲農村到歐洲城市;從歐洲到美洲和其他白人拓居地區;以及亞洲和非洲在歐洲政治控制論之下的地區之間(非歐洲人)的移動。這三種人口移動各自主要由失去財產的直接生產者(農民)組成,他們在動力和結構上互相聯系···············。要理解這種遷徙是如何形成的,就得從評價社會變革中龐大勞動力的某些情況開始,這種變···革是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興起從其發端就需要的·····················。(《市民社會的帝國》著重號系筆者所加)這段敘述所建立的人口流動的“國際關系”,對于我們解讀中國的“民工潮”現象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的“新自由主義”把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農業狀況作為“民工潮”歷史進步性的證明。比如美國被認為是消滅了農民,只有農場主的國度。這種說法抹殺了西部地區那些龐大的季節性流動的農業工人和城市貧民窟中沒有希望的失業者,他們都是失去家園的農民及其后代。大部分美國黑人的祖先都是在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由于南部種植園的需要而被販賣到美國的非洲人,而南部種植園是因為在歐洲工業革命中,為歐洲市場生產工業原料和其他經濟作物獲得巨大利潤的。二十世紀后美國黑人進行的第二次遷徙是在國內,他們中約有四百萬人離開南部進入城市,一九六○年美國有四個城市40%是黑人,到一九七○年以前,這樣的城市增加到了十四個,這次是由于農業的機械化發展已經不需要他們,當農業一直被當成贏利的行業,而機械化比勞動力更有效率,農民就被排斥出家園,為的是讓資本獲利。美國幾乎所有的城市都有黑人聚居區,它們是外部圍繞著敵意的國中之國,對于城市黑人來說黑人區的邊界就像國境線一樣緊緊封閉,黑人的地位并沒有因為從農村進入城市就得以根本改變。一則美國農村貧困咨詢委員會的報告中說道:“他們所以遷徙是因為想得到合適的工作,有個體面的生活地方。有些人找到了,但不少人沒有找到。不少人不過是從農村貧民窟搬遷到了城市貧民窟而已。而所花費用則是對他們自己、對城市和對美國農村的巨大代價。即使這樣,有少數移居者還是回到了他們離開的農村。他們清楚地認識到:城市貧民窟那種生活,還不如他們曾經逃離的農村貧民窟……”美國農業的現代化過程中并不是沒有農村危機,只不過是把它轉嫁到了城市,只要看一看今天美國城市嚴重的種族問題、失業與犯罪這些社會之痛,就應該明白美國并沒有創建出“人道主義”的奇跡,把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里去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只是讓舊的危機以新的形式出現而已,這個危機其實是內在于現代性之中的。至此,我們也許應該清醒,世界市場和農業的機械化對勞動力的需求或排斥所導致的人口流動并不見得是現代化的福音。作為人類在現代化過程中所付出的沉重的社會代價,當美國、歐盟在政府強大的價格支持下進行世界農產品傾銷的同時,除了被排斥的美國南部黑人農民和西部破產的租佃農場主之外,它也是中國和其他第三世界農業危機和農民背井離鄉的原因。
(《歐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與城市化》,王章輝、黃柯可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市民社會的帝國———現實主義國際關系理論批判》,[英]賈斯廷·羅森伯格著,洪郵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二○○二年版;《美國的農業與農村》,[美]R.D.羅得菲爾德等編,安子平、陳淑華等譯,農業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原書為ChangeinRuralAmerica———Causes,ConsequencesandAlternative,EditedbyR.D.RodefeldandOthers,TheC.V.MosbyCompany1978)
柏拉圖之“意見”非亞里士多德之“意見”
白中林
匡釗先生在《聽到的是音樂,寫下的是音符》一文中(《讀書》,二○○三年四期),對西方嚴肅音樂中“音樂形而上學”的考察,發人深思。但是匡釗先生在提及小提琴家耶胡迪·梅紐因同合作者撰寫的小書《人類的音樂》時,調侃似地說:“……但也會有一些講話不那么學術,作者提供的———按亞里士多德老爺的意思———只是一些‘意見’而不是貨真價實的知識。只不過比你我的常識稍高明一點而已。”在這里匡釗先生錯把柏拉圖的“意見”當作亞里士多德的“意見”了。
柏拉圖的意見是建立在他的“理念論”基礎之上。柏拉圖對“意見”與“知識”做了如下區分,柏拉圖認為凡變化的都是被意見所認知的,即意見是屬于感官接觸的世界的;而凡不變的(知識)都是被理智所認知的,即知識是屬于超感官的永恒世界。柏拉圖認為意見只涉及個別美的事物,而知識卻涉及美的自身即理念。但是,柏拉圖關于知識的論證,如羅素所言,僅適合于形式的知識即邏輯與數學。而作為柏拉圖弟子的亞里士多德雖然對其老師的“理念論”持批評態度,但是卻沒有具體區分“意見”與“知識”這兩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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