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無形.非物質遺產漫議
最近看到一則消息,斷言已經找到人類開口說話的起點。從事這項研究的是英國牛津大學遺傳學專家安東尼·瑪納克教授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他們的研究成果公布在近期的《自然》雜志上。該小組發現,老鼠和所有靈長類動物身上,都有一種讓語言表達“行不通”的屬于5%最穩定遺傳物質的FOXP2基因。在生物進化史上,在人類、黑猩猩和老鼠“分道揚鑣”的十三億年中,FOXP2蛋白質只變了一個氨基酸。而在人類和其他靈長類動物“人猿相揖別”的四百萬到六百萬年之間,兩個語言基因中的氨基酸在人類身上卻完成了突變,并最終成為遺傳性基因。科學家們計算的結果是,這個關鍵性的基因突變發生在距今大約十二萬年到二十萬年之間(《光明日報》,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就算保守一點推算,人類從魯迅所說的“杭育杭育”勞動號子,到相對完整地表達意思,當不會晚于舊石器時代中期——距今大約十萬年。如果再把這十萬年看作是一年的話,那么,文字的發明和使用,都是發生在人類這一年當中的最后一個月里。形象地說,埃及書寫傳統產生在十二月十一日那天。一天以后,蘇美爾發明象形文字。中國的表意文字、希臘的線形文字乙(LinearB)等,發生在十二月十八日。腓尼基人的字母書寫體(所有現代歐洲書寫體的基礎)發生在十二月二十日。美洲的瑪雅文字出現在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國印刷術出現在十二月二十六日。歐洲的第一本書(Gutenberg'sPrintingPress)出現在一四四五年,大約相當于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于一八六七年出現的打字機,是人類在這一年的最后一天中午才發明的。
可見,書寫技術其實是我們的一宗相當晚近的發明。即便是我們終于有了文字可用,也因為掌握文字需要專門的訓練,文字的使用長期以來都是一小部分人的專利。他們享有特權,受到崇拜。當人們說誰是所謂“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士時,那一定是指一位受過教育的、能讀會寫的可敬人士。這種對書寫的崇拜和敬仰在全世界到處都可以看到。游牧文化不善于保存各類遺產,那些性情豪放,終生游蕩的蒙古牧民,卻也要把有文字的紙鄭重存放在類似“紙冢”的地方——他們相信一旦有了文字,紙頭就變得神圣了!商青銅器上的銘文,更是權威與文字相結合的最好例子。其實說穿了,口頭傳統和書寫傳統都屬于人類信息交流技術,都可以作為信息傳通問題,進行關于各自的規則和特性的研究。只是口頭傳統的研究,相對于其悠久的歷史和廣泛的運用來,就顯得尤其不足。廣義的口頭傳統指口頭交流的一切形式,狹義的特指傳統社會的溝通模式和口頭藝術(verbalart)。
最初的口頭傳統研究,卻是從狹義的口頭傳統入手的。一九六○年,被尊為口頭程式理論“圣經”的《故事歌手》由哈佛大學出版。稍后,我們便見到多種著述不謀而合地在幾個歐美國家問世,圍繞“口承—書寫”問題,展開了論辯。唇槍舌劍之間尤以“大分野”——在口頭傳統與書寫傳統之間是否存在人類認知與現代心智的鴻溝——為焦點。結構主義人類學家列維-斯特勞斯(Levi-Strauss)、傳播學家麥克魯漢(MarshallMcLuhan)、社會人類學家杰克·古迪(JackGoody),以及古典學者埃瑞克·哈夫洛克都參與到這場論辯中來,并引發了多個學科的熱烈反應和踴躍參與。“書寫論”派認為,邏輯思維(演繹推理、形式運算、高次心理過程)的發展取決于書寫。而他們的對立面“連續論”學派的持論則針鋒相對,認為口承與書寫在本質上都負載著相似的功能,它們在心理學上的差異不應過分強調,二者的載體確有物質上的區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兩極間譜系關系。與此相呼應的,就有學者出來呼吁,說人們長久以來過于關注與書寫相關聯的精英文化產品,而輕視民間口承文化傳統。這種偏向會造成人類不可挽回的損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傾聽了這些意見(據我所知,芬蘭民俗學家勞里·杭柯的作用不小),就形成了若干文件,如《關于保護傳統文化和民間文化的建議書》(一九八九年)。所謂“傳統民間文化”是指來自某一文化社區的全部創作,這些創作以傳統為依據,由某一群體或一些個體所表達并被認為是符合社區期望的,作為其文化和社會特性的表達形式、準則和價值,它通過模仿或其他方式口頭相傳。它的形式包括:語言、文學、音樂、舞蹈、游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藝、建筑藝術及其他藝術。除此之外,還包括傳統形式的聯絡和信息(例如非洲鼓語)。此后聯合國進一步提議建立“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一九九七年)。“代表作”要求是能夠體現人類天才創造性和文化多樣性的有代表性的非物質遺產,或是從歷史、藝術、民族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或文學角度具有突出價值并廣為流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二○○一年五月,中國昆曲藝術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為首批“人類口頭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國內傳媒一時談論“口頭和非物質遺產”成風,各地紛紛掀起了至今令有關部門頭疼不已的口頭非物質遺產“申報熱”。
在聯合國的文件中稱這些遺產為oral,non-material,intangible,分別對應中文“口頭/口述的”,“非物質的”和“無形的”。從聯合國文獻里給出的界定看,它們的內涵有相通處,又各有側重面。非物質文化不必一定是徹頭徹尾的口頭傳統,但形態特異如非洲“鼓語”,在傳承和使用中,大抵也沒有完全脫離口頭表述。總之,“口頭傳統(oraltradition)”一直是整個非物質文化中最重要的環節。
雖然真正意識到口頭傳統的重要性和特異規則,還是晚近的事情,但是對口頭傳統有所認識和評述,在西方人文學術領域,也可謂傳統綿長。且由于口頭傳統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傳統社會為研究對象的民俗學和人類學的課題,所以既往的成果較多地集中在這些領域。簡單地說,口頭傳統在三個層面上顯現出它的內涵:第一,它是文化的反映和文化的創造;第二,它反映了文化內容和文化期待;第三,滿足文化需求。作為一個內涵豐富的、跨學科的方向,“口頭傳統”的興起,可以追溯到十八、十九世紀的“大理論(grandtheories)”時期。“浪漫主義的民族主義”、“文化進化理論”、“太陽神話學說”等理論,分別把口頭傳統看作是一個民族的“檔案館”,是民族精神的集中體現;或者看作是“文化遺留物”,它再現了人類的“原始知識”;乃至看作是“遠古的回聲”,直到“語言疾病”破壞了我們對它的理解云云。赫德爾、泰勒、朗和繆勒(JohannGottfriedHerder,EdwardBurnettTylor,AndrewLang,MaxMüller)分別是這些學說的領軍人物。以阿爾奈、湯普森(AnttiAarne,StithThompson)為代表的芬蘭“歷史—地理學方法”,和以博厄斯(FranzBoas)為代表的“地域—年代假設”則開創了“機械論”的口頭傳統起源研究。前者的研究方向,一言以蔽之,就是書面文本地理分布的采集分析,后者的,則是口頭文本的地理分布分析。說起來,這個“大理論”時期的學術取態倒是與孔子的“禮失求諸野”,有異曲同工之妙。
讓“口頭傳統”具備學科體系特征,是二十世紀學者們的貢獻。哈佛大學英年早逝的天才古典學學者米爾曼·帕里(MilmanParry,1902—1935),通過研究荷馬史詩,率先提出荷馬史詩必定是“傳統的”,進而必定是“口頭的”論斷。這個說法曾令古典學學者們痛心疾首:他們心目中偉大的詩人荷馬,怎么會是個“粗鄙的文盲”?隨后,他的學生和追隨者艾伯特·洛德(AlbertB.Lord,1912—1991)將他所開創的學術方向進行了系統化和體系化工作,成就了以他們兩人命名的“帕里—洛德理論”(又叫做“口頭程式理論[oralformulaictheory]”,關于此學派的“博學而生動的教程”,可參見弗里《口頭詩學:帕里—洛德理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二○○○年)。洛德不僅引入了比較詩學的概念,完成了在不同口頭傳統之間進行平行類比的研究,還著手建立了口頭詩歌的研究范式。
公允地講,口頭程式理論確實是“二十世紀里發展起來的少數民俗學理論之一”(鄧迪斯語)。它研究口頭傳統的方法,對相鄰學科的啟迪作用是巨大的。雖然它擅長的,還不是口頭表演本身,而是表演中唱詞的文本闡釋,這個聽起來多少有點諷刺,但正是在這個地方,泄露出了其早期開創者帕里和洛德的學術背景:古典學、語文學和文學。現在回過頭來讀他們對荷馬、對南斯拉夫英雄歌的精妙解析,依然是很大的享受。十九世紀德國語文學的成就,在他們手中被發揚光大到這樣的程度,以至于后來的學者很長時間里都不愿意在這塊領地上耕作。
此后的學術發展,就呈現出了欣欣向榮的景象。我們看到,在口頭程式理論的引領作用下,在一九七○年,刊物《黃金時代:民族志詩學》(Alcheringa:Ethnopoetics)面世,標志著“民族志詩學”的興起。其代表人物為丹尼斯·泰德洛克(DennisTedlock)和戴爾·海莫斯(DellHymes)。該學派的宗旨是檢討世界范圍內文化傳統中、尤其是無文字社會文化傳統中的詩學。在一九八六年,民俗學家理查德·鮑曼(RichardBauman)出版了他的“表演理論”(performancetheory,臺灣人類學家李亦園譯為“展演理論”)的代表作《故事、表演和口頭敘事的語境研究》(Story,Performance,andEvent:ContextualStudiesofOralNarrative)敘事中語境的構成要素和作用,成為鮑曼著重探討的話題。在他看來,表演是一種語言使用模式,一種說話的方式,它支配著作為口頭傳承的語言藝術。在口頭性研究上,有兩個重要人物應予提及:瓦爾特·翁(WalterOng)和魯斯·芬尼根(RuthFinnegan)。他們兩位在口頭性方面的研究,連各自代表作的名字都是互相映襯的:翁的書叫《口頭性與書面型:語詞技術化》(OralityandLiteracy:TheTechnologizingoftheWord)芬尼根的書叫做《書面性與口頭性:傳通技術研究》(LiteracyandOrality:StudiesintheTechnologyofCommunication)。作為人類學家,芬尼根的研究結論,更多地來自對非洲口頭傳統的分析和總結;而翁的探究,看上去更像是文藝哲學的思索。他關于“基于口語思維的表述”的條分縷析,特別是其間對文盲概念世界的探索,有許多生動的問答,精彩異常。
“口頭傳統”的研究,究其實質,不僅是特定信息傳播方式的研究,而且是知識哲學的思考。晚近在歷史學界有了“口述歷史”的學派,在文藝學領域出現了“口頭詩學”的新枝,都是傳統學術定制的突破。譬如,我們一向是用總結自書面文學的美學規則來解析口頭文學遺產,但是我們沒有注意到,按照閱讀規則總結出來的美學原則,并不總是適合那些為了“聽”而創作出來的作品。這里絕不簡單是個接受器官的轉移,它連帶著產生了規則的轉移。我們有時意識到書面語和口語之間有某些差別,但卻未深究其間的緣由。口頭傳統的即時性、互動性和高度依賴語境的性質,就決定了它的審美屬性與某些“聽覺”效果有內在聯系。就說程式化表達——套語,對于閱讀而言往往不忍卒讀,但對于聆聽,就不僅不是問題,還往往造成某種特殊的審美效果。至于對人類文化遺產和學術“典律(canon)”的質疑——究竟誰有權來決定我們應該重視和保存哪些知識和遺產——無疑會引起對人類文化的更為廣泛和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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